85万个问题
34万个问题
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1、实际发生坏账时,核销,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2、款项可以收回时,转销,两种方法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坏账准备 转销时,也可分开核算,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确认方法: 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1.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2.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3.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4.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 为了坏账核销再借贷 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5.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学习推荐:[专业税务会计岗位培训课程] [个性化一对一培训] [老会计一对一企业真账学习课程]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的,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负责人批准确认后,可作为坏账损失,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如你公司相应其他应收款不属于上述所列项目,并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经相关负责人、机构批准签字后,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如使用会计制度或旧的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费用 (补提数) 贷:坏账准备 若使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至此,该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实际已经发生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应按实际不能收回的金额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 已冲销的坏账后期又收回的,应恢复相应账面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或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核销的款项,才可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6.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另外,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 以上就是本文重要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下列应收款项,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的,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负责人批准确认后,可作为坏账损失,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如你公司相应其他应收款不属于上述所列项目,并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经相关负责人、机构批准签字后,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如使用会计制度或旧的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费用 (补提数) 贷:坏账准备 若使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至此,该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实际已经发生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应按实际不能收回的金额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 已冲销的坏账后期又收回的,应恢复相应账面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或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核销的款项,才可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6.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另外,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
我国现行制度对坏账核销规定应该采用备抵法。从你做的分录来看,你是视同以前年度存在会计差错了。也就是说以前年度应提坏账准备而没有提。那应该是: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坏账准备核销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是不影响本年利润的。只有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项目才会影响本年利润.你记的是利润分配科目,怎么会影响本年利润呢?至于说税局不允许税前列支,你做纳税调整就行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所得税同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在做表时,要调整年初数了: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应收账款减少,应交税金增加,未分配利润减少利润表上年数:管理费用增加,期末未分配利润减少利润表本年数: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呵呵,没有金额,看着有点费劲
你这一块是这样的, 你要想清算这个损失的话, 你是必须要有对方的资信相关手续的,比如说对方破产,对方已经被查封等等的相关资料.否则,是核不了了.
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核销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收到已经核销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我国现行制度对坏账核销规定应该采用备抵法。 从你做的分录来看,你是视同以前年度存在会计差错了。也就是说以前年度应提坏账准备而没有提。 那应该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坏账准备 核销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计提但是并没有实际发生,实际发生了坏账才需要核销
我国现行制度对坏账核销规定应该采用备抵法。 从你做的分录来看,你是视同以前年度存在会计差错了。也就是说以前年度应提坏账准备而没有提。 那应该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坏账准备 核销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个是不影响本年利润的。只有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项目才会影响本年利润.你记的是利润分配科目,怎么会影响本年利润呢? 至于说税局不允许税前列支,你做纳税调整就行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所得税 同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 在做表时,要调整年初数了: 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应收账款减少,应交税金增加,未分配利润减少 利润表上年数:管理费用增加,期末未分配利润减少 利润表本年数: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
因为坏账准备科目本身并不对应应收账款。只在当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规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时,冲回坏账准备余额里超过了应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数额,即多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就可。 分录如下: 借:坏账准备(多提数) 贷:管理费用(多提数)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坏账,核销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先冲回坏账,借方登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登记“坏账准备”;其次,调整上年所得税费用,借方登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按核销坏账总额的所得税率登记),贷方登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再次,调整上年盈余公积,借方登记“盈余公积”(按扣除所得税之后的百分之十登记),贷方登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最后调整未分配利润,借方登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登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坏账核销是指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一是直接转销法: 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二是备抵法。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老准则用“管理费用”,新准则用“资产减值损失”), 例1、兴华公司1995年首次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提取数=100000×5‰=5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 贷:坏账准备500
未核销的坏账,在收回时所做的分录就是你列举的那样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而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的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核销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收到已经核销的坏账
方法是写一个冲账申请,把200元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原因注明,申请做坏账处理,请领导和相关的人员签字后当做凭证的附件做账;借:管理费用—坏账准备200元,贷:应收账款—XXXX200元。</p></p>###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就行了 你之前怎么做的###计入营业外支出</p>###借:主营业务收入 170.94</p>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29.06</p> 贷:应收账款 200</p>若是手工记账,则反过来,用红字记账。</p>###要不你就自己写张200元的收据。做收款凭证。就把它做平了啊 !###借:坏帐准备</p>贷:应收帐款</p>就行了</p>在做</p>借:资产减值损失</p>贷:坏帐准备</p></p>###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冲销,应有充足证据证明此款项无法收回,否则不能作为坏账冲销。如有充足证据证明此款项已是坏账,即可按以下步骤处理</p>借:坏帐准备</p>贷:应收帐款</p>就行了</p>在会计期末,按坏账计提政策提取坏账准备。</p>借:资产减值损失</p>贷:坏帐准备</p></p>
据悉,有关部门正在起草金融企业贷款减免办法,有望近期出台。这项政策的重点是加强金融企业尤其是银行的坏账减免核销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打消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的顾虑。有关专家分析,坏账核销涉及银行基本制度,影响深远。该举措可降低银行税收负担,消解部分潜在风险,给银行业绩带来更大想象空间。 数据显示,16家上市银行三季报和半年报相比,不良贷款比率上升的有15家,不良贷款余额增加的有13家,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下降的有13家,净利润同比增速放缓的有9家。专家分析,既要大力督促银行为中小企业放贷,根本改变银行惜贷局面,又要防止银行不良贷款攀升。修改银行相关会计制度,放宽一直严格的不良贷款核销制度就成为政策重要选择。 市场人士表示,金融企业贷款减免办法将出台,坏账减免力度可能很大。不管怎样设计,政策操作逻辑是短期撇账和长期制度改造相结合。坏账核销的利好只是一个方面,量化宽松其实是最大的金融救援。银行负债成本下去了,利差受益良多。而从近期一系列举措看应是这个思路。存量经济调整应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会贯穿明年全年。在新框架下,地方增量被预算严格控制住,地方增量缺少(包括房地产)的那一块尽可能通过强化中央项目对冲,比如芯片、特高压、核电、航空等。同央行今年如何引导利率下行一样,明年存量改造可能是前所未有的大手笔。总之,金融救援、存量债务清理和地方预算锁紧(制度改造)会一同推出。利率下去了,坏账又逐步开始被拆解,银行股便会有固定收益性质,其估值修复或许跟今年的债券一样精彩。因此,明年利率、银行有机会,大盘指数也会有空间。
坏账是别人欠你们的钱还不出,你当然不可以用你们自己的钱来核对方还不出的钱了
做好相应的手续以后,直接作为事业支出核算。 只是作为事业单位,相应的报批单位可能要包括上级部门、国资委等。
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p>核销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p>收到已经核销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既然长时间未能收回的债权肯定属于减值资产甚至是损失的资产,按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我认为会计的第一原则),继续作为资产肯定不合适(虚增资产会误导投资者、利益相关人)解决方式无非是在报表上剔出这一资产。也许有的人说,你说的那些是国企,涉及国有资产当然不能随便核!的确国企不经过国资委认可的“清产核资”还就是不能任意核销。但是私企就能随便核么?这里又分几种情况,一种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真正分离(虽然这样的企业很少)那么管理层任意核销坏账会侵犯股东利益,因为很有可能高管舞弊,例如,对方公司是老总亲戚的,当然是指那种被隐瞒的关联方。第二种是有许多股东的,公司控制方一般是大股东,大股东任意核销坏帐会侵犯小股东利益,例如对方公司是大股东亲戚的甚至是被隐藏的关联方的。第三种是单一股东(包括形式上多股东实质一人公司,这种公司最多),此时公司所有权与股东所有权高度同一,基本上所有权与经营权不会分离。按说应该可以任意核销,还是欠妥。因为公司是法人有独立人格,公司资产的变动会影响到公司外部利益人,如潜在投资者及债权人。以上非国有公司性质核销资产按理企业股东会对自己的资产是有自主处置权的,而且理论上核销资产所有人应向实际经营人追究责任,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信托关系。但实践中真正如此操作少之又少,一般情形下是交给“会计”解决的,而且是管理层授意会计解决的。所以会计人员对这个问题很是头疼,通常是就那么挂着。其实有途径解决啊?提坏帐准备啊?(并非完美解决但已是最能照顾绝大部分利益相关人的做法)但是会计们非常反感计提准备。第一大理由是准备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损失税款。造成99%会计这么想的原因是他们并不知道这是一项暂时性差异,理论上不会造成税款损失,但是过程有些麻烦,没有一定理论基础的会计还真操作不了。第二大理由是准备属于会计估计,现今的会计早已习惯了逆来顺受,早已放弃了主观思考,更何况估计了(其实该估计还真不是会计的责任,但是企业高管们不可能懂,只能推给会计)。第三大理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事操作起来碰到个什么都不懂的税务人员(绝大部分专管员属于此类)调减时还真难给对方解释清楚。以上讨论仅针对疑似舞弊的坏账!国信浩华。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