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的账务处理!
一、前期物业管理:
指房屋销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因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自行实施的物业管理或由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单位所提供的物业管理。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所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称为物业前期管理服务收费。其缴费人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二、物业管理前期费用帐务处理
(一)物业公司的帐务处理
收到房地产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前期费用5万元,应作为管理费收入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经营收入--管理费收入50000
(二)房地产公司的帐务处理
支付物业管理前期费用5万元,应作为开发成本入账
借: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注:开发成本是由: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安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组成。其中:基础设施费核算的内容包括:
1、主体工程基础费用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渣土费、人防费、中学增建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旧城改造费 、公建地费、墙改费、便道占用费、环境保护监察费、城市绿化费。
3、前后期费用: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费、质检费、测量、放线费、价格评估费、综合开发管理费、物业前期费、散装水泥限袋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造价管理费、安全监督费、施工图纸审查费、预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