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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规定只有拿到预售证的房子才能销售; 2、房子一般做好基础部分才能达到办理预售证的条件,根据你说的在打地基础可能不具备办理预售证的条件。你可以看他的预售证,如果没有预售证卖房是不合法,如果你一定要买那就是你自愿的了; 3、如果卖的是期房,合同上的面积都不会与实际办证面积正好相同的,这是正常的。因为合同面积是根据图纸测绘出来的,而办证面积是根据实际测绘出来的; 4、国家规定允许合同面积与实际办证面积有3%的误差,也就是说误差在3%之内是正常的。国家规定:误差在3%之内的,房款要多退少补。如果合同面积大于实际面积在3%之内的,开发商要按实际退还你房款;如果合同面积小于实际面积3%之内,你要向开发商补交房款; 5、如果超过这个范围就是不正常的了,但国家也规定有处理办法:如果合同面积大于实际面积3%以上,你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要全额退还房款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如果你不退房,3%范围之内你多交的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并支付利息,3%之外的你多付的钱,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举个例子:合同面积是120平方,实际面积是100平方,每平方2000元已全付。合同面积比实际面积超过了20%.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支付你已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也可以不要求退房,但要求开发商退还多付的钱。你多付的3%之内也就是3平方的房款是6000元,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6000元并附带利息;另外的17平方34000元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也就是还你68000元。 6、如果合同面积是100平方,实际面积是120平方,那么实际面积误差3%之内也就是3.6平方,这部分少交的钱你要补交给开发商的,超过3%部分无论多少你都可以不用向开发商补钱的,而房子产权是你的。 7、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合同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因为合同面积大点开发商可以多收些钱用的。 8、你不用怕的,按上述办法处理就行了,这是国家规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开发商不认帐就打官司,你肯定会赢的。这种案件以前出现很多了
房产证一般是按开发商的建筑图纸计算面积,阳台、楼梯折半,其他按实际。你那个小花园的面积不会反映入房产证,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大于3%是指实度面积误差率大于3%。
你好!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按合同约定;如果没有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 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 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 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房屋在期房的时候 是由设计院出的一份按照图纸预算的一个面积 但房子建好以后房产局会到实地进行测量 那个才是最终的房产证上的面积
合理。补3%的就可以了,多出部分按合同规定就属于开发商赠送的。补差额的单价按购房时单价计。
应该是国际认可的测绘公司出的
1.你的问题应该是假设的吧? 2.每个开发商预测面积时都会要求施工员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测量,施工人员了解这规则是开发公司应该具备的素质,违反了建设部的规则,绝对算是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打起官司来是输定的。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我看到一本房地产律师实务书上有和你的问题类似的情况,今晚我就给你答复! --------------------------------------------------------------------- 我还是没有查那本书,但是我问了一下法官,她的答复大致意思是:原则上应该以房产证为准。但就你上述所说,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反而大了。你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找专人来测量你的房屋,来确定是到底是多少平米。如果是房产证错了,要找登记你房产证的机关来进行行政赔偿,赔偿你违约的损失。因为:《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这是她的意见,仅是一种参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这种情况最好看一下房屋结构图,房产证上的面积都是在房屋部门备案的,属于规划内许可建设的面积,如果规划中没有,那么将来有可能被当作违规建设部分,进行拆除。
面积由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测绘部门负责测量,预售前会测一次,是预测面积,你买期房就是按照这个面积,交房时再测一次是实测面积,就是你实际买到的房屋面积,如果面积大了,要按照合同价款补差价,小了退还差价,各地约定不同,你可以研究下合同中对面积百分比的要求,如果实测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可以超出的百分比,你可以要求退房。
物业管理费按产权面积交纳应予以确认,但以前的费用不需补交,应从开发商出具合法的面积确认资料时开始按新的面积数交纳,并将签订补充合同.记住合同是签订合同双方的法律,对双方都有约束,开发商不能随意更改合同条款.
根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第四章 成果管理 第十六条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等。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第十八条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 也就是说。房屋面积通过实际测量后不管是预测还是实测。都要被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进行确权才是最终认定的面积。 你所说的是开发商仍以预测面积作为合同面积,办完手续收房时再出具实测面积,造成房价增加,是否合理这个问题。从道义上来讲开发商是有欺骗的行为,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对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文件。面积结果只有在最终确权的时候才能认定。
现场测绘,说照图算的人根本是没有依据的胡说八道,一个测绘人员不可能为了,一张图纸把自己饭碗砸了的.他们都是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后计算得来的数据.当然也有一些偏差,比如温度,尺伸长率的问题都是不经过计算的,但是这也是通病,是没有办法或者不好计算的误差.
关于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时出现面积误差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 面积误差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共用建筑面积分摊不合理以及“面积缩水”等面积纠纷问题。纠纷的产生既有部分开发商出于牟取私利的有意欺诈,也有面积测量制度不健全的原因。面积纠纷的受害者多为购房者,要么没有得到应有的面积,要么得了不该得的公用建筑面积,或者得了自己并不想要的面积而需要增加购房价款。 选择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方式,要与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的商品房计价方式相对应,这样才有可比性,即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以产权登记时确认的套内建筑面积数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以产权登记时确认的建筑面积数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因为选择按套计价时,是以整个商品房为计价单位,不涉及到单方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问题,因而就无从谈起面积差异处理问题。《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采取按套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就有关价款及相关违约责任等问题专门进行约定。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面积误差率为3%,出现误差时如何处理,本合同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所确认的因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引起的纠纷处理原则和本条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即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因面积差异诉至法院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或以外作为是否支持解除合同请求及承担不同责任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判断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是否有差异时,应当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所谓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面积。但是现实生活中,房产证的办理往往要在交房之后的较长时间内才能办理完毕,如果以产权证上的记载为根据就会延误事情的处理,因此在实务操作中,是以房产测绘机构测定的面积作为确定所交付商品房面积的依据。因为买受人在交付时间点前后就能够收到测绘成果表,就可以知道交付的房屋面积误差有多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如果测绘成果表上所记录的商品房面积超过合同约定的正常误差范围,买受人可以在收到测绘成果表后作出是否退房的决定。 第三款是对面积误差率及其处理方式的其他约定。 因为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买卖双方也可以对面积的误差比例和处理方式作出不同于前两款的约定。同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于规划、设计变更造成商品房面积差异,但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签署补充协议。此时,合同约定面积应当以新签署的补充协议中的面积为准,面积差异比例及处理方式也应当以此为依据。
购房合同中肯定是协约.经双方仔细考虑不后,郑重签过协议的.合同中本来就会很明白的说明建筑面积相对会有所误差,这本来就是存在着的事,既是成心的买房,也就要求买方不必为之多加计较吧,所谓开发商本也是有言在先,作为消费者只能以万事先作个遥远打算的心态面对的吧.
简单点说就是正负误差在3%以内属于正常,按照合同约定面积多退少补;如果超过3%部分,通常情况下是这样处理的:不足面积由开发商按照双倍金额返还,超过面积由开发商赠送.
购房时只是预售面积,交房时有专业、权威的测量单位来实测面积,产证都以这个面积为准,但是偏差必须在购房时双方约定(即预售面积)的3%以内,如果超出这个范围,你有权向开发商退房以及追究相关的违约责任。购房时预售合同上面有相关约定的!
现在,有不少房产开发商在房屋面积上做文章,往往会有实测面积少于图纸上住房面积的情况出现。由于购房金额巨大,这样会使买受人造成不少的损失。 面积误差的处理原则: 第一、依据合同约定的处理原则处理。 购房时应在合同中写明销售房屋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在内的暂测总建筑面积,并明确约定:“预售时根据甲方暂测面积付款,最终以房地局认定的实测面积为准”。以及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误差比及其处理原则。 第二、据实结算。 如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第三、退房还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四、不退房,分别对待。如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第五、还款与双倍返还。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问:购房者入住时发现房屋面积或层高有误差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请问由什么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可以作为法律凭证?如果业主不退房可否据此提出索赔?索赔的标准是什么? 答:1、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其出具的测绘报告可以作为法律凭证。 2、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及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不退房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或与开发商重新约定购房总价款。 3、业主(商品房买受人)选择不退房的,可以依《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9条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开发商的违约金的金额或损失赔偿额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数额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审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之规定确定。
安全员 :你好!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实测面积比合同面积大,在3%以内,由购买人按实际面积和合同价格补价购买;如果超过3%,3%以内的由购买人按实际面积和合同价格补价购买,超过3%的部分,不用补钱。也就是说,是开发商送给你的了。
能买,这是正常的,分摊的土地面积啊,不可能和房产证上一致,你的比例不低了,可买.
“当时房产证上批准……”与“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不是矛盾了么。 你前边说的应该是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必须在该证核准的范围内使用土地。超面积使用的属于违法占地。原则上应该是拆除多占土地上的建筑物并罚款。 但如果你们家如果确实人口多,所批用地不足当地人均居住平面的,可从村至乡再至县的逐级审批补充面积。但这事是肯定不太容易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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