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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债务人应承担什么费用?

请问,债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债务人应承担什么费用?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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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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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规定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按照该法解释第29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执行费的计算: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
  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财产保全类   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 30元/件   1千元至10万元 标的数╳0。  01+20元   10万元以上 标的数╳0。
  005+520元   另外,还有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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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的支付金额及利息,加上执行费 。

2019-06-04

10 0
判决书的内容,加上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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