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上是有不同规定的:首先在刑法上,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最高院2006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此有详尽的规定,因内容太多,在此就不再一一写明,可以参阅该解释对这一年龄的刑事责任...全部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上是有不同规定的:首先在刑法上,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最高院2006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此有详尽的规定,因内容太多,在此就不再一一写明,可以参阅该解释对这一年龄的刑事责任问题有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二、在我国民事责任的承担与民事行为能力是密切相关的,即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在我国民事法律责任承担的年龄起始年龄从十六周岁开始。另外参考《民法通则》第十二条,《民通意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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