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参战优抚人员得病花了两万多民政有补助吗
这个问题有些复杂,要逐一厘清才好帮到您。 “参战优抚”,如果是解放后在服役期间参加过战斗的退伍战士,这部分人分两类:一类是退伍后参加了工作、在职或退休的人员,这些人按其所在单位的医疗制度执行;另一类是退伍后没有参加工作、一直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这类人目前享受民政部门的参战补助,每人每月460元。 这类人由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狭义的“民政对象”。 这类民政对象的医疗问题解决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1、参加新农合(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医疗报销规定享受相关的医疗待遇,这是主要的解决途径。 2、在享受了新农合的相关待遇之后,如果个人负担的部分仍然较重、自己承担不了,可在...全部
这个问题有些复杂,要逐一厘清才好帮到您。 “参战优抚”,如果是解放后在服役期间参加过战斗的退伍战士,这部分人分两类:一类是退伍后参加了工作、在职或退休的人员,这些人按其所在单位的医疗制度执行;另一类是退伍后没有参加工作、一直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这类人目前享受民政部门的参战补助,每人每月460元。
这类人由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狭义的“民政对象”。 这类民政对象的医疗问题解决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1、参加新农合(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医疗报销规定享受相关的医疗待遇,这是主要的解决途径。
2、在享受了新农合的相关待遇之后,如果个人负担的部分仍然较重、自己承担不了,可在民政部门申请二次报销。二次报销的具体对象(烈属、伤残军人、参战人员等)及报销比例,各地均由地方性的规定。 3、患重大特种病的民政对象,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
因各地的救助资金有限,地方政府会规定具体的救助标准,如有病种、医疗支出总额、期限等限制,救助额一般在几千元(次/年)。 以上回答是仅从中央层面上做的政策解答,详尽的具体情况要依据地方政府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制定的地方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可向县级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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