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铁路沿线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水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无线电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二)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抽取地下水。 本条是关于违反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本条未直接点明所指违法行为应承担何种行政处罚,而是规定“分别由铁路沿线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水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无线电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即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全部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铁路沿线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水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无线电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二)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抽取地下水。
本条是关于违反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本条未直接点明所指违法行为应承担何种行政处罚,而是规定“分别由铁路沿线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水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无线电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即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处罚。
这种规范在学术上称为准用性规范,即准许适用某一法律文件中某个规范。这是一种常见的立法技术,其功能是避免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冲突,同时避免行政管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或者造成职责交叉、重叠。
本条所称“依照有关水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无线电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主要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