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劳动纠纷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预告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预告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全部回答

2016-11-04

51 0
    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预告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学界也有人称之为“即时辞退”、“过失性辞退”。其法定条件往往是劳动者自身有重大过失,如违纪违法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 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 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上述解除条件适用于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所有劳动合同。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劳动纠纷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