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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7 22:15:59
另类交易系统(Alternative
Trading System, ATS),又称选择性交易系统, 属于一种新型的交易系统。其交易的产品既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也包d其他 股权和金融资产。
美国是最早对ATS进行立法和监管的国家。1998年12月,美国证监会颁 布了《ATS条例》,将ATS界定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组织、协会、个...[展开]
另类交易系统(Alternative
Trading System, ATS),又称选择性交易系统, 属于一种新型的交易系统。其交易的产品既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也包d其他 股权和金融资产。
美国是最早对ATS进行立法和监管的国家。1998年12月,美国证监会颁 布了《ATS条例》,将ATS界定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组织、协会、个人。 、团体或系统:建立、维持或提供一个市场或设施,并以此来聚合证券的买卖欢
方的委托指令或者履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3b-16条款规定的一个证
券交易所应履行的职能。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美各种形式的ATS有 100家左右。ATS有两种最常见的表现形式:电子通信网络(ECN )和黑池 交易平台(Dark Pools)。
美国对ATS的监管制度主要由《指令处理规则》《规则3b-16》《ATS条 例》所确立。
上述监管制度把ATS纳入全国市场体系,并赋予ATS注朋|为交
易所或经纪自营商的选择权。
有观点认为,传统交易所与ATS之间的竞争并不公平,ATS不需承担上 市服务成本,也没有市场监管职能,却可获得交易收入,因此有免费搭便车 的嫌疑,甚至ATS只交易市场表现最活跃的股票,剩下的、部分不活d的中 小企业股票则留给传统交易所。
法律上,ECN和Dark Pods都符合交易所的法律定义,但如果选择遵循 ATS条例(注册为broker/dealer,成为FINRA会员),则可豁免注册为交易 所。
ATS与注册交易所的差别在于,ATS受美国证监会监管的程度较弱。[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