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 我们单位,收到了一部分货款,我们已经存如银行了,但对方还没还没有要发票,等到货款全部付清时才要发票,那我们是现在做帐呢,还是等到货款付清开完发票时再做帐?
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税务总局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的规定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开具专用发票的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交付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全部
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税务总局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的规定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开具专用发票的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交付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者,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上述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目前我不知道,开具普通发票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不过,你应该根据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如符合请确认,一般来说,会计的规定同税收的规定在好多地方是一致的。就是不一致,你只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纳税调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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