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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10:11:35
一设立保险公司的条件:1。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二注册资本要求: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展开]
一设立保险公司的条件:1。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二注册资本要求: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但是,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当依照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保险公司的筹建。
具备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表和下列有关文件、资料:(一)保险公司的章程;(二)股东名册及其股份或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五)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六)经营方针和计划;(七)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