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那么为什么要制 定这部法律呢?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 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业法》的规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 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国 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 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 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 量,满足国民经...全部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那么为什么要制 定这部法律呢?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 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业法》的规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 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国 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 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 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 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 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 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 和农村现代化。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振兴农村经济。国家长期稳定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集 体经济实力,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 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 的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 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 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 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等过程中,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违反法律规定, 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权或者其他合 法权益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土地,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是农民最重要的 财产,也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不断健 全和完善,特别是随着免征农业税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土地 的价值大幅度上升,而由于一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没有及时化解,导致 农民上访,有的甚至酿成了刑事案件。
《法制日报》曾经对全国第一农 业大省河南省进行过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 纷主要表现为三大类:(1)因外出务工农民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引发的纠纷,占到70%左右。以前他们出去打工,把自己的承包地委 托给别人耕种,现在想回家种地了,也想分一部分土地上的收益。
如果 双方当事人以前没有签过协议,纠纷就由此而生。(2)在人地矛盾比 较突出的村组经常发生部分村民要求土地再分配,这类纠纷占到 20%。(3)因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纠纷,占到10%。比如说对第二轮 承包以前就存在的历史纠纷,或者因为征占耕地以后,补偿不到位,要 求基层组织予以解决。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 解仲裁法》。今后,凡是调解和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都要适 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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