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交强险是今年1月份买的
私人机动车缴纳车船使用税应携带哪些证件、如何办理?
1。缴纳车船税时,纳税人应携带行车执照、上一年纳税凭证(完税证),丢失完税证的,可将车辆开来,以便税务机关查验标志;
2。对于新购置的车辆,纳税人应在一个月内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3、那些车辆需要办理IC卡的登记手续?
根据京地税地(2001)429号文件规定,凡使用本市个人机动车的纳(免)税人,均应办理申请使用IC卡手续。
4、纳税人如何办理IC卡的登记手续?
根据京地税地(2001)4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持有关证件到全市范围内任意一个IC卡登记点办理IC卡的登记手续,并在地方税务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发卡地点领取IC卡。 ...全部
私人机动车缴纳车船使用税应携带哪些证件、如何办理?
1。缴纳车船税时,纳税人应携带行车执照、上一年纳税凭证(完税证),丢失完税证的,可将车辆开来,以便税务机关查验标志;
2。对于新购置的车辆,纳税人应在一个月内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3、那些车辆需要办理IC卡的登记手续?
根据京地税地(2001)429号文件规定,凡使用本市个人机动车的纳(免)税人,均应办理申请使用IC卡手续。
4、纳税人如何办理IC卡的登记手续?
根据京地税地(2001)4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持有关证件到全市范围内任意一个IC卡登记点办理IC卡的登记手续,并在地方税务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发卡地点领取IC卡。
5、纳税人办理IC卡的登记手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京地税地(2001)429号文件规定,在2001年9月25日之前已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的纳(免)税人在2001年9月3日至9月25日期间到地方税务机关任意一个IC卡登记点办理申请使用IC卡的登记手续,为方便纳税人,在此期间的公休日登记点照常办公。
在2001年9月25日以后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的纳(免)税人,在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后15天内到地方税务机关的新车登记点办理申请使用IC卡的登记手续。
对已领取IC卡的纳(免)税人由于车主或车辆号牌的变更以及IC卡的丢失和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更换IC卡,纳(免)税人应在变更车主或车辆号牌以及IC卡丢失和损坏后15天内,到地方税务机关的新车登记点办理IC卡的变更登记手续。
6、纳税人办理IC卡登记手续时应携带哪些资料?
根据京地税地(2001)429号文件规定,对已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的纳(免)税人在办理申请使用IC卡手续时,应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和申请使用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武警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
对车主或车辆号牌变更以及IC卡的丢失和损坏的纳(免)税人在办理申请更换IC卡手续时,应携带原IC卡和机动车行驶证和申请更换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武警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
在领取IC卡时,纳税人应携带IC卡取卡单、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时所持的身份证件。
7、纳税人在什么地点办理IC卡的登记手续?
根据京地税地(2001)429号文件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各区、县均设有IC卡登记点,纳(免)税人可在任意一个登记点办理IC卡的登记手续,各登记点的具体地点详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2年在本市启用IC卡征管协查系统征收、查验个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牌照)税的通告"
8、纳税人是否可以不办理IC卡登记手续?
根据京地税地(2001)4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今后须持IC卡方能缴纳税款,在车辆进行年检时也必须持IC卡方能查验车辆的纳(免)税情况。
如果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就不能按时办理车辆的纳税和验车手续,因此,对凡未按通告规定办理IC卡登记手续的,造成2002年以后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将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罚,由于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影响车辆年检,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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