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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碰倒了一位80岁的老人.病人家属现在要求赔偿该怎么办?

  我11岁的女儿在放学的路上,不小心碰倒了一位80岁的老人。病人家属现在要求赔偿该怎么办?我女儿去年10岁,在放学的路上和同学在路上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把背后走来的一位年级已经80岁的老人碰倒了。导致老人手腕骨折、大腿骨有些骨裂。我们家长积极配合把老人送到医院,并配合医院为老人看了病。
  出院后因为病人家里没人照顾,我们又请了保姆照顾病人一个月,在此期间我们还多次上门道歉并看望老人。治疗费及其他一些费用已经花去多元。现在,老人的病已无大碍。本来我们应该感到高兴和欣慰,并想给于一定的补偿。但是病人家属却提出要我们赔偿一万元。理由是:可能以后还要做手术、还要买轮椅。
  我不知道他们的这个理由是否充足?是否合理?我们该如何处理?他们要做手术,我们应该在哪个医疗检查机构做签定?如果医院只为了多收钱,做出不合理的签定,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如果有人能帮我解答上述问题我会十分感激。

全部回答

2005-03-23

0 0
这种事最好还了做到知彼知已,才能有取胜的把握.所以,你首先要了解他们的病情是不是确实不需要治疗了,然后,再去和对方谈谈看能不能合解.如果能合解是最好了如果不能再想别的办法.

2005-03-20

93 0
找律师,

2005-03-19

93 0
咳,中国人活的多累!

2005-03-19

123 0
    观点: 我遇到过民事伤害赔偿的问题 我的意见是: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法律上你女儿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责任有你们负担是应该的; 2,如老人无过失,你女儿负全部责任,则相关费用由你方承担,如双方均有责任则你可以提供相应证据,由公安部门划分责任大小,按双方责任比例承担费用; 3,对赔偿问题,最好双方协商解决; 4,对赔偿标准的确定: A,可以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到公安局了解一下)的鉴定机构和司法部门指定的具有鉴定资格的医院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和后续治疗费评估(受伤三个月后); B,后续治疗费以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数目为准(与对方要求无关) C,按鉴定的伤残等级赔偿伤残补助金(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一般十级伤残的标准为1。
    5万元(20年计算),实际操作中超过75岁标准的按五年计算,十级应为4000元,(我估计最高等级也就是10级),如无伤残等级,则只需赔偿后续治疗费; D,如你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你认为伤情或适用法律有错,你可以在指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15?天内,以鉴定书的时间为准); 6,法院的判决与上述标准基本相同。
     我想你可以相信鉴定机构 (医院的医学证明无效) 希望你早日解决次问题! 。

2005-03-16

93 0
找律师或懂得法律的人咨询一下,或找出中间人协商解决.

2005-03-16

123 0
已经做到应该做的了,但对方还想借故敲诈你的话,只有由法律解决问题了,法律上最讲证据,所以拿到医院对于老人病情的证明(例如证明不会再犯而住院,做手术等)。在拿到进行法律审理的必要证据后,可以和老人家属摊牌,希望上来说还是能够私下解决好。但要让他们认识到你们已经为撞伤老人做了应尽的责任,如果他们在无理取闹就算上法庭也不会怕他们。何况撞着老人的还是个孩子,并非故意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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