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辞职协议上违约单位不还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公司在你们进入公司时收取保证金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
2、公司与你们签订的所谓协议内容(“要在半年后才可以辞职 否则不归还我们的保证金和工资 ”)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归于无效。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你因...全部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公司在你们进入公司时收取保证金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
2、公司与你们签订的所谓协议内容(“要在半年后才可以辞职 否则不归还我们的保证金和工资 ”)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归于无效。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你因特殊原因需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只须履行提前三十天的告知义务,三十天届满,无论公司是否同意,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因此,公司以没有找到人为借口不让你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是错误的。
4、保证金不退还,甚至克扣半个月工资的做法违法,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白天班12小时,且每月只有两天休息晚班12小时”的做法,违反了现行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日/月(计算工资时以21。75天为准)工作制,所有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工作都视为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不少于150%、200%,300%的本人工资。
综上,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退还保证金,补发克扣的半个月工资及加班费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