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放货纠纷 是什么?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招商局仓码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坚尼地 城西宁街18号。 法定代表人:施建祥,总经理。诉讼代理人:朱解、石同文,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中国深圳外轮代理公司(原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蛇口分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蛇口工业大厦。法定代表人:范建雄,总经理。再审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建设路发展中心30层。法定代表人:李锦全,经理。诉讼代理人:曾亦军、何正大,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上诉人):(香港)粤海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干诺道中74-77号粤海大厦4字楼。法定代表人:孔鸿博,...全部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招商局仓码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坚尼地 城西宁街18号。 法定代表人:施建祥,总经理。诉讼代理人:朱解、石同文,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中国深圳外轮代理公司(原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蛇口分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蛇口工业大厦。法定代表人:范建雄,总经理。再审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建设路发展中心30层。法定代表人:李锦全,经理。诉讼代理人:曾亦军、何正大,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上诉人):(香港)粤海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干诺道中74-77号粤海大厦4字楼。法定代表人:孔鸿博,董事兼副总经理。诉讼代理人:李铭,广东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珠海市海岛开发贸易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南华路华子石西村29号之一。法定代表人:江友芬,总经理。诉讼代理人:孙亚南,副总经理。被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香港)华港发展公司。住所地:香港新界沙田伟华中心第1室9字楼E室。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