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学的几个问题快速回答1.财政
1、财政学的定义是什么?
财政学是研究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学科。它主要研究国家如何从社会生产成果中分得一定份额,并用以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包括财政资金的取得,使用、管理及由此而反映的经济关系。
2。 研究财政学的方法有哪些?
财政学科是经济学科的一个分支,因此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似乎“应该”适合财政学。主流经济学派的观点认为,经济学的方法有两种: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前者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后者回答“应该”怎样的问题。 开创实证研究的代表人物是马歇尔,把经济研究纳入可“验证”的轨道,也就是马歇尔所说的“牛顿方法”。开创规范研究的代表人物是庇古,把经济研究纳入“伦理...全部
1、财政学的定义是什么?
财政学是研究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学科。它主要研究国家如何从社会生产成果中分得一定份额,并用以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包括财政资金的取得,使用、管理及由此而反映的经济关系。
2。 研究财政学的方法有哪些?
财政学科是经济学科的一个分支,因此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似乎“应该”适合财政学。主流经济学派的观点认为,经济学的方法有两种: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前者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后者回答“应该”怎样的问题。
开创实证研究的代表人物是马歇尔,把经济研究纳入可“验证”的轨道,也就是马歇尔所说的“牛顿方法”。开创规范研究的代表人物是庇古,把经济研究纳入“伦理”的轨道。但不论是实证还是规范,都与研究对象有关。
1687年,牛顿出版了代表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开创了划时代的力学体系。牛顿采用可验证的方法来回答“自然哲学”的问题,而且这种验证可达到数学表达的精确程度。牛顿的“自然哲学”问题是:“运动的性质和原因”。
牛顿的回答是:运动的性质是“力”;原因是“力的作用”。牛顿方法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很快传遍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且延续至今。从这个意义上说,牛顿的发现改变了世界历史的进程。
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经济学可能是最先引进牛顿方法的学科。
斯密的《国富论》实际上也是牛顿方法,尽管斯密自己并没有那样说。斯密提出的经济哲学问题是:“财富的性质和原因”。斯密的回答是:财富的性质是“价值”;原因是“价值创造”。题目何其相似!但斯密对牛顿方法的运用是不全面的,他并没有把“价值”达到可用数学表达的程度。
这在斯密看来可能认为不需要,因为他认为只要让价值规律自发起作用,就可以像“自然规律”一样实现“国富”的目标。因此在斯密的经济学中,使用一套“自然”的概念,例如“自然利润”、“自然利息”、“自然地租”等等。
牛顿的研究前提是:事物都是运动的,至于事物为什么都是运动的,则不是牛顿理论体系本身要回答的问题。斯密的理论前提是“交换”,“交换”是“人”的本性,正如“运动”是事物的本性一样。“运动”的本性能不能实证研究我不清楚,可能迄今为止尚没有。
但“人”是历史的,“人”的本性如何来的问题显然是可以而且应该研究的。但“交换”本性的实证研究成果,至今可以说还没有!
在“交换”的总前提下,斯密进行了“经济人”的假设。斯密“经济人”的本性是追求物质利益极大化的,或者说是追求价值(财富)极大化的。
但斯密“经济人”所处的“环境”是解决“温饱”问题,即解决“食、穿、住”的问题是社会主要矛盾。在斯密的著作中,对“穷困”问题给予了很大的关注。与此相适应,斯密的“财富”也只是指物质产品,即只有物质产品中的劳动才具有价值。
斯密实际上是“物质生产论”派。斯密认为,只有把稀缺资源尽可能多地用于物质生产领域,只有让“经济人”自由选择,才能达到“国富”的目的。斯密构想的“‘经济人’自由选择”的制度安排,实际上就是以价值为核心的“自由竞争”制度,“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这比达尔文《物种起源》(1859)提出的“生存竞争”理论早了将近一个世纪。而且,斯密认为这一切像自然规律一样地“自然”。斯密理论中的“人”是“经济”的人,但斯密本人却是一个活生生的“社会”人。
从斯密构想的理论看,那种制度是可以实现“充分就业的”,那种竞争的残酷路径是解决穷困问题的惟一选择。因此,那些问题只是隐含在斯密的生产论中,并没有表达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但从“工业化”的过程来看,社会的变革是巨大的,那些变化正在改变斯密“经济人”的环境,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受到普遍关注。
这些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温饱”问题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工业化”已经把社会从“温饱”带进“小康”,人们的消费需求除了“物质”之外,“精神”要求提高了。而且,“经济人”除了“利己”之外,同样有“利他”动机。
因此,马歇尔认为,斯密的“经济人”内涵与事实不符。第二,“自由竞争”的缺点日益暴露,“协作”成为社会变化中的明显趋势。这表明光有“自由竞争”不足以“国富”,还必须有“协作”。第三,生产直接满足需求的时代已经过去,以“需求”来组织“生产”的要求被提到议事日程。
斯密时代的消费结构简单,而且又伴随着“人口爆炸”,因此,提高劳动生产力,增加物质产品供给是社会的当务之急。但时过境迁,“使用价值”的需求是有限度的,不是“有用”就能“生产”;不是“有用”就能增加财富。
事实是:生产到消费的环节越来越多,消费的品种越来越多。因此,对“财富”生产量的“定量”要求被提出来了。正是顺应这一历史要求,马歇尔扩大了斯密经济学的范畴,并且“全方位”采用“牛顿方法”,成为“定量”研究的开创性代表人物。
但由于马歇尔只把可以用货币数量表达的经济问题列为“纯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其研究范围显然是极其有限的。
在经济学说史的研究中,对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是十分困难的。在西方的研究中,许多学者索性不提马克思。
也有少数提到的,比如熊彼特,他认为应该给马克思在学说史中有一席之地,但他的评价主要从“马克思学说”整体出发的。在经济学方面,他认为马克思主要继承李嘉图的学说,并没有什么原创性成果。熊彼特的评论并不符合学说史的发展规律。
在我国,一些学说史专家把马克思放在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立的地位,并且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萨伊(1830)以后的理论都是“庸俗”的。我以为那些研究方法都是值得商榷的,应该从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角度审视其学说史的地位,而不应该仅根据马克思的个别论断(尽管产生过很大的社会影响)作推论。
马克思的经济学说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和斯密的是一致的,也只是指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但马克思认为这是“价值”的惟一源泉。斯密在《国富论》中讨论“价值”源泉的时候,认为除了“劳动”之外还有“资本”和“土地”。
一些马克思主义的学者认为这是斯密理论中的“矛盾”。一方面斯密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劳动价值论”;另方面斯密把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混为一谈了。但从斯密的阐述来看,似乎并没有发生逻辑矛盾。斯密把“资本”和“土地”看做是不同于“劳动”的另外两个“价值”的源泉,但确实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是“源泉”的问题,因此故且称之为“斯密猜想”。
从斯密的整个理论来看,斯密的学说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和“斯密猜想”之上的。不仅如此,从主流经济学的源流来看,都是建立在这个不甚了了的基础之上的。正是这个原因,马克思猛烈批判为“庸俗经济学”。
由于主流经济学没有证明“斯密猜想”,其理论从本质上说是不严密的。马克思彻底否定了“斯密猜想”,把经济学说建立在一元论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由此推论,必然得出“剩余价值论”的结论来。由于“劳动”、“资本”和“土地”所有者的目的不同,因此马克思认为不存在统一的“经济人”假设,而认为“经济人”是有阶级性的,并且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阶级对抗)。
这可以说从经济分析的角度说明政治斗争的必然性。
马歇尔作为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代表,在本体上是全面接受斯密理论的,他的“新”在于用货币把经济问题定量化。马歇尔对社会进步的看法受达尔文的影响很大,认为社会进步和物种进化一样是“渐进”的,不存在“飞跃”和“革命”。
这种“渐进”性可以用数学中的连续函数来表达。马歇尔的“经济人”是有区别的,但这种区别不是“阶级”的区别,而是“连续”的区别(用数学术语说是“可微分”的)。这种区别表现在“需求”级次上。马歇尔虽然认为“经济人”不完全是“利己”动机的,但由于他对“纯粹”经济学认识的局限性,他的分析框架并没有跳出这个局限性。
“经济人”是否“连续”的问题是值得怀疑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经济人”的身分属性是不同的,“消费需求”上如果大致可以看做“连续”的话,那么各种身份在“生产需求”上的动机是截然不同的,“不连续”的现象是非常明显的。
马歇尔在分析中把两者完全作等同的假设是有明显的理论缺陷的。尤其是公共选择学派在研究人的“动机”的时候,马歇尔的“连续”方法更是无能为力。
对于新古典终结的两个代表人物庇古和凯恩斯是必须提及的。
庇古是规范分析的创始人。从方法论上看,规范分析实际上是“丰富”了“经济人”的内涵,即把“人”的“伦理道德”纳入“人”的本性考虑,但在精神需求方面,很难找到可“连续”的“经济人”假设。然而,庇古在经济分析上采取马歇尔的定量方法,试图把“个人福利”加总。
这样庇古,包括福利经济学派就遇到了不可避免的“生产福利”和“消费福利”的矛盾。一方面,从“生产”上看,社会总福利和“财富”的总量有关,即要达到马歇尔用货币可测量的财富最大值,本体上是斯密的古典理论;另方面,从“消费”上看,社会总福利和“财富”的分配(福利动机)有关,即社会福利的极大化必须改变“生产”财富时的“分配”格局。
这样必然产生“生产福利”和“消费福利”的不一致。应该说这种不一致是理论本身缺陷的必然反映。
凯恩斯被认为开创了“宏观分析”方法,但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这不成其为一种独立的方法。因为“经济人”一经“宏观”就成为社会上所有的“人”,但经济学没有“社会经济人”为假设的理论,因此这种理论从一开始就是残缺不全的。
这不由得使我们想起马克思关于经济学方法论的分析。马克思认为,经济学本质上是研究“人”的学问,因此研究对象是“人口”,但从社会结构的角度看,直接从“人口”开始是不可能的,对此,马克思从“劳动价值”开始。
应该说人类社会本来就是一个有机整体,但牛顿方法问世以后,各个学科的发展兴盛起来了,“部分”是越来越“清楚”了,但整体却越来越“模糊”了。而且,光用货币数量表达的经济分析是决不可能说清楚“社会”的。
从目前已有的理论“工具箱”来看,要想说清楚宏观问题的机理是不可能的。这还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发现。斯蒂格利茨在他的《经济学》(1997)试图解决“宏观”和“微观”之间的机理问题,但在我看来目的并未达到。
从主流经济学的源流来看,“国家”一直是作为经济分析的外生变量来看待的。或者准确地说,在研究者的看法上是“内生”的,但在分析上却是外生的。斯密在创立其学说的时候,无疑把“社会”看作是一个“给定”的条件。
因为“交换”的前提是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的,不是杂乱无章的“经济人”“自发”形成的。新古典学派对经济学研究对象和方法的界定,更是从“理论”上否定了对“国家”的经济分析。庇古和凯恩斯提出的福利问题和宏观问题虽然把“国家”纳入了经济学的范畴,但在方法论本体上却仍然是把“国家”作为外生变量来看待的。
此后发展起来的“新古典综合”和“现代主流经济学”并没有开创什么新的方法论,而只是把各种学派的研究成果“综合”起来罢了,不成其为一个严密的理论体系。
值得提起的是新制度学派,对国家组织本身进行经济分析,并提出“交易费用”的核心概念。
但新古典分析方法的影响太巨大了,人们总试图把那些成果“新古典化”。比如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就有一个很有名的“诺斯悖论”,即“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这个矛盾实际上还是理论不统一的结果。
国家制度究竟是如何形成的?西方国家是否真正是“公共选择”的结果?这种制度是否是在“大萧条”至二战期间形成的?“交易费用论”和“劳动价值论”是什么关系?从方法论上看,“交易费用论”的“经济人”内涵和“劳动价值论”“经济人”内涵是否是一致的?显然,新古典方法事实上是把它们看作一致的,公共选择实际上是马歇尔的“经济人”假设,但事实上却有明显不一致的证据。
这就是“理论”和“现实”之间脱节的地方。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显然被现代主流经济学派“忽视”了。
其实,从理论基石的角度看,“劳动价值”确实是现实财富的惟一表达方式。但“劳动价值”并不是财富充分涌流的充分必要条件。
例如在“农业社会”中的“劳动”,或在“行会式”的工场手工业中的“劳动”都不存在使财富不断增进的激励机制。“斯密猜想”中的价值来源产生于斯密看到的那种“交换结构”。正是这种“交换结构”使“劳动”更有“价值”,使“土地”、“资本”在更能创造“价值”的地方发挥作用。
因此,在斯密看来,这种“交换结构”的“社会制度”是“价值”的源泉,“劳动—自然工资”、“资本—自然利润”和“土地—自然地租”都是其“价值”源泉的表现方式。因为“交换结构”在经济分析中是“自然”给定的条件,是“既与”的,因此在斯密看来这是“价值”的源泉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这可能是斯密的“思维习惯”的结果,因为在那种“交换结构”中的各种生产要素“必定”都是“价值”的源泉,“本来”就是如此的,十分“自然”的。但从经济分析的角度看,“本来”、“自然”并不是科学证明。
“交换结构”为什么是“价值”的源泉?一是激励创造性劳动;二是节约“交易费用”。创造性劳动更能创造价值,因此“价值”不仅是人的“脑力”和“体力”消耗的凝结物,而且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凝结物。
“交换”也不是简单的物理运动,而是创造性劳动的实现方式。应该说“物化劳动”仅仅是这种创造性劳动的延伸。换句话说,创造性劳动的创造源是参与“交换结构”的所有人共同“创造”的。“交易费用”是制度成本,但不同的“制度”存在不同的“交易费用”,节约“交易费用”等于增加社会的新创价值。
但节约“交易费用”产生的“价值”是没有独立表达形式的。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即如果“交易费用”为零,那么“权利”界定(制度)是不重要的,资源配置总是有效率的。但“交易费用”不可能为零,因此科斯定理的推论是: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权利界定对资源配置效率有决定性影响。
斯密崇尚那种“交换结构”,因此斯密在论述“价值”的“三个源泉”时“猜测”到那是节约的“交易费用”。节约的“交易费用”是“制度”的产物,而“制度”也是由参与“交换结构”的所有人共同创造的。
经济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是通过货币的表达方式来推论“本质”,但研究者在“分析”现象时却存在对“本质”的理解。
在一个社会中,民间存在盈利性组织和非盈利性组织(我国通常称为事业单位),此外还有驾于两者之上的“国家组织”。在民间的非盈利性组织中,还有家庭组织,但在“交换结构”中至今仍被看作是非生产性的消费单位。
国家组织本质上也是非盈利性的,但它处于特殊的地位,是民间组织的制度供给者和管理者。“交换结构”的制度建立和变迁是所有组织中的“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在货币表达的社会中,“非盈利性组织”和“国家组织”的“收入”来源于盈利性组织,后者给人不创造价值的错觉。
在盈利性组织中,“收入”是由“交换结构”中货币表达的“产权”决定的,给人造成“产权”是价值源泉的错觉。我们可以认为斯密并没有根据“错觉”作结论,他并不认为“资本”和“土地”本身会产生价值。但按照他的“思维习惯”,这是分工的条件和必然结果,或者说这种“交换结构”只能那样来处理新创价值的“分配”问题。
但这就产生了新的问题:在盈利性组织中可以用货币表达的“产权”获得了价值源泉的“收入”,其它不能用货币表达的“产权”却得不到;而且,这种“收入”和“交换结构”的制度贡献是不成比例的。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府的批判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
这一矛盾在主流经济学中表现为“生产福利”和“消费福利”的不一致;表现为“宏观”和“微观”的不一致。新制度学派虽然有“交易费用”的重大发现,但本质上并没有把“国家”作为经济分析的内生变量来处理,这就是“诺斯悖论”的根源。
斯密提倡的那种“交换结构”对历史进步有作用,但那种“交换结构”对“价值源泉”的处理方式的确也有历史的局限性。但从财政学研究对象和方法的演变来看,理论和实践正在不断探索人类自身解放的现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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