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我村土地被一政府机关征用,但至今没有使用。2005年该单位没经我村同意(我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该土地通过规划局划给该单位作为国有土地。现我村村民通过村民、村、镇城建办、镇规划办、镇国土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了建房许可证,房屋已建3层。咨询:1、该单位有权阻止村民建房吗?2、征用土地国家有规定多少年失效吗(我听说是3年失效)?3、该单位需要通过什么法律程序才能阻止该村民建房。谢谢!
问题应该这么整理:首先,你要了解土地是被征收还是临时征用;如果属于征收的话,那就已经转换为国有土地了,但是国家应当给予一定土地补偿金;如果是临时征用,那么过了一定时间,就自动失效,不得长期占用;第三,村民有没有权利建房,这得看该村民所得的建房许可证究竟是什么性质了?如果该村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的话,那么,该村民可以决定建房,不过得按规定报建,单位不能阻止该村民的合法权利。
问题应该这么整理:首先,你要了解土地是被征收还是临时征用;如果属于征收的话,那就已经转换为国有土地了,但是国家应当给予一定土地补偿金;如果是临时征用,那么过了一定时间,就自动失效,不得长期占用;第三,村民有没有权利建房,这得看该村民所得的建房许可证究竟是什么性质了?如果该村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的话,那么,该村民可以决定建房,不过得按规定报建,单位不能阻止该村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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