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些部分组成?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施工 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文本)》(GF —1999—0201,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文本》)。 《施工合 同文本》是对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1年3月31日发布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是各类公共建筑、 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的 合同文本。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 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全部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施工 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文本)》(GF —1999—0201,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文本》)。
《施工合 同文本》是对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1年3月31日发布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是各类公共建筑、 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的 合同文本。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 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 表》;附件二是《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房屋建 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性的文件。虽然其文字 量并不大,但它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规定了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并且合同当 事人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协议书》 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 条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双方的承诺等。
《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对承发包双 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了 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双方都必须履行。
它是将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中共性的一些内容抽象出来编写的一份完整的合同文件。《通 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基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通用 条款》共由11部分47条组成。这11部分的内容是:①词语定 义及合同文件;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③施工组织设计和工 期;④质量与检验;⑤安全施工;JD合同价款与支付;⑦材料设 备供应;⑧工程变更;⑨竣工验收与结算;⑩违约、索赔与争 议;⑪其他。
考虑到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随之变动,承 包人、发包人各自的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与条件也各不相同, 《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 款》对其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成 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
《专用条款》的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 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 《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则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 进一步明确,并且使得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 执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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