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问题公司清算,清算组的组成人员
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一、企业主管部门。1、提供相关情况,便于开展工作;2、分担破产企业职工的来访接待和审结后的部分职工安置;3、处理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国资局、财政局。1、破产企业资产的评估、立项、确认;2、国有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投资损失的确认;3、应收款的确认、回收;4、企业破产过程中财务活动的管理、监督。
三、社保局(劳动...全部
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一、企业主管部门。1、提供相关情况,便于开展工作;2、分担破产企业职工的来访接待和审结后的部分职工安置;3、处理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国资局、财政局。1、破产企业资产的评估、立项、确认;2、国有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投资损失的确认;3、应收款的确认、回收;4、企业破产过程中财务活动的管理、监督。
三、社保局(劳动局)。1、破产企业劳资关系的确认;2、企业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数额的确定;3、职工安置费用的确定;4、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的处理。
四、税务局。1、核定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数额;2、向清算组出具破产企业的完税票据;3、注销破产企业的税务登记。
五、土地局。1、确认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2、核实破产企业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3、对破产企业土地评估工作的立项和确认。
六、审计局。1、审计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2、调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3、审查破产原因,查清破产责任。
七、工商局。1、提供破产企业的经营状况;2、提供破产企业登记情况;3、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终结时注销企业登记。
八、经贸委。1、帮助企业制定破产预案;2、提供政策咨询;3、协助清算组做好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工作;3、掌握破产清算、减少国有资产损失及监督清算组成员的工作。
九、银行。1、清理借贷、担保;2、终止清偿、业务结算。
十、其它部门,如:三资企业破产,外资局可参加破产清算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