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原题,一 一答之(:下是我的回答)
1、在汕头公证处出具证明,在珠海使用有效吗?
:公证书是通用的。汕头的公证到珠海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2、被继承人已死亡多年,
医院和公安局开的死亡证明都已经遗失了,我们还能怎么办,还有什么可以证明?能不能在原所在地乡政府或公安局开具证明?(备:被继承人于意外死于珠海,原户口在汕头。
)
:如果已经办理了户口注销,可以到公安机关的户籍部门开具证明;如果尚未注销户口则根据死亡原因,到原出据机关单位查找原始档案后补办。
3、因为家里人都在汕头,如果到珠海办理公证,能否一个人进行办理?一定要所有人都到公证处才可以办理吗?如果可以是不是在汕头就可以办理?
:严格准确地说,你这不是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时的公证),而是对遗产所涉及的财产分割方案的公证,如果涉及不动产(如房地产)则必须到财产的所在地进行公证。
只去一个人肯定不行,必须相关人等一个也不少地全去,并要带好有效的身份证件,是要查验的,当事人必须亲笔签字的。另外,产权的过户手续也得在那里办,也得查验证件,当事人亲笔签字。
权当是一次全家旅游吧。
4、继承人中有一个年龄没满16岁。有什么特别的证明要求吗?
: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如果是其父母,凭户口就可以证明了,如果是其他人(只有在其父母过世的情况下才有),则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派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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