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者为何必须进行进货查验?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生产者必须保证所采购的生产过程中需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供货者是具有许可证等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为此,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用以记录有关进货查验的相关情况,并按照规定时限保存。
(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对食品生产者进货查验及相关记录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1。关于食品生产者进货查验。
从事食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对自身所采购的生产过程中需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彳了查验。 查验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本身的查验...全部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生产者必须保证所采购的生产过程中需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供货者是具有许可证等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为此,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用以记录有关进货查验的相关情况,并按照规定时限保存。
(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对食品生产者进货查验及相关记录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1。关于食品生产者进货查验。
从事食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对自身所采购的生产过程中需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彳了查验。
查验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本身的查验,要求其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通过供货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对产品进行检验来证明。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我国食品生产者生产经营状况千差万别,一家一户的小农分散生产经营广泛存在,有的食品原料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因此有关法律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对此未作硬性规定。
鉴此,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以证其安全。二是对供货者的查验,查验供货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有的许可证等资质。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食品生产者在采购过程中,会不断有新的交易形式的出现,如抵账等。
但是,食品生产者不管通过何种方式获得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这些产品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规
定,采购或者使
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绝对禁止的行为。
违反这一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必须如实,并包括条款中所规定的内容。
关于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的规定,是在充分考虑食品这一产品的特殊性的基础上所作的规定。食品生产和保藏周期短,记录保留期限过长意义不大,因此作出了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的规定,这也有效地减轻了企业负担。
应该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是落实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重要基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就必须严格进货查验,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否则追溯一说无从追起。
(二)立法背景。
食品生产离不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者生产食品,都必须通过各种渠道购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这些产品品质、安全状况直接影响了食品的安全。
如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就难以生产出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因此,食品生产者进货査验及记录制度是打造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不可缺少的环节。
目前,我国食品生产行业存在多、小、散、乱、差的特点,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与传统的小农生产并存,这决定了我国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巨大差异。
食品生产者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目的在于提示和督促食品生产者从源头抓安全,防止因为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该制度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基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有助于查找问
题原因,迅速控制事态发展。
(三)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
1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鲜乳进货查验制度,逐批检测收购的生鲜乳,如实记录质量检测情况、供货者的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查验运输车辆生鲜乳交接单。
查验记录和生鲜乳交接单应当保存2年。乳制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生鲜乳。乳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购进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超标,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致病性的寄生虫和微生物、生物毒素以及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査规定》
该《规章》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建立进货査验记录制度。(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