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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哪些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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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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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定期补助金、伤残人员护理费、优待金等; (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三)在校学生由政府、学校和社会给予的临时困难补助金及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等; (四)见义勇为奖励金; (五)独生子女费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八)当地政府规定的不应计入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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