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争议案件的第三人,第三
第三人是诉讼过程中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方式有两种:
(1) 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 这主要是第三人知道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正在仲裁,且结果有可能对自己产生相关的利害关系,为避免仲裁过程中相关一方把责任都推到自己一方,使自己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参加到仲裁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见。
(2) 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这主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争...全部
第三人是诉讼过程中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方式有两种:
(1) 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
这主要是第三人知道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正在仲裁,且结果有可能对自己产生相关的利害关系,为避免仲裁过程中相关一方把责任都推到自己一方,使自己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参加到仲裁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见。
(2) 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这主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经过对案件的分析,认为有必要通知案件中涉及的利害关系方参加仲裁,才能使案件的仲裁在各相关方充分陈述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更为合理合法的仲裁,进而决定通知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或者在仲裁过程中发现案件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才能把案件的利害关系及责任分清,从而通知第三人参加到仲裁活动中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