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我如何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我于05
1、不可以享受,按照《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九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3个月;
B、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因为是2月份才投保的,3月底生产,未达到3个月,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障;
即使从现在起交够12个月后,也不能将3月底的生育费用拿去报销,已经过了时效期了。
2、享受保障:
太原市列入生育保险的有3项: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包括住院费、药品费、手术费、治疗费),产前检查费。
其中,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全部
1、不可以享受,按照《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九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3个月;
B、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因为是2月份才投保的,3月底生产,未达到3个月,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障;
即使从现在起交够12个月后,也不能将3月底的生育费用拿去报销,已经过了时效期了。
2、享受保障:
太原市列入生育保险的有3项: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包括住院费、药品费、手术费、治疗费),产前检查费。
其中,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符合晚育规定条件生育一个孩子的,享受4个月生育津贴。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享受6个月生育津贴。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半年,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时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3、报销范围:
太原市生育保险金的领取只能是报销,而不能使用医保卡。报销范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参保女职工在自己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上述费用后,应先现金垫付,待生育医疗终结后,携带本人的有关证件再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手续。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