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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外地的社保转入东莞?

如何把外地的社保转入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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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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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要把外地的社保转入东莞的必须符合以下列条件之一才可以办理。 (一)具有本市户籍,如属于购房入户的,必须在本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满10年或15年(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保满15年)才给予办理转入。
  (二)通过市人事或劳动部门调入。  (持有人事部门的《干部介绍信》或劳动部门的调函) 如符合以上条件而且此人已经在我市参保的可以办理转入手续: 参保人必须携带户口簿原件或调动通知书复印件(干部介绍信或其他)及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所属的社保局(参保的社保局办理)开具“接收函”。
  转入人员持“接收函”到原参保的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金额划转到我市社保局的帐户上后(可致电或直接到市社保局关系科查询电话:22330733),转入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局关系科(必须到市社保局关系科)办理手续:(1)迁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及其他材料(2)本人身份证 例:参保人A通过干部调动将户口转入东莞,并且参保人A已经在东莞市长安社保局参保,那么参保人可以把外地的养老保险转入东莞。
    参保人可以持户口簿原件或调动通知书复印件(干部介绍信或其他)及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长安社保局出具接收函。再到外地办理转移手续(当地的社保局会出具《转移清单》)等到转入金额转入社保局后再到市局关系科办理资料录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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