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校长是什么级别又是哪
现行《教育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现行《高等教育法》第四十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高等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这两个条款都没有直接地规定学校校长、包括大学校长的任免权的归属,但是“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这样的表述,已经明确了学校校长、包括大学校长的任免属于国家领域的组织事务、不属于政党领域的组织事务,因此如果由任何...全部
现行《教育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现行《高等教育法》第四十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高等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这两个条款都没有直接地规定学校校长、包括大学校长的任免权的归属,但是“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这样的表述,已经明确了学校校长、包括大学校长的任免属于国家领域的组织事务、不属于政党领域的组织事务,因此如果由任何政党的任何一级组织或者政党联盟来任免学校校长、包括大学校长,就已经涉嫌违反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的上述条款中设定的国、党事务界限,也就违反了任何政党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样一个原则和自我政治承诺。
至于他的等级应属于副部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