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2018-05-18 10:35:38
绝大多数重疾险按给付方式只分为两种,分别是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
一、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产品或产品组合里包含的任何身故保险金责任共用保额,也就是身故或重疾哪个先发生就先赔保额,只赔付一次,赔付完之后,保单即终止失效,因此产品价格较额外给付的产品便宜。
提前给付还有一种设计,就是寿险责任做主险,重疾责任做附加险,两个保...[展开]
绝大多数重疾险按给付方式只分为两种,分别是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
一、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产品或产品组合里包含的任何身故保险金责任共用保额,也就是身故或重疾哪个先发生就先赔保额,只赔付一次,赔付完之后,保单即终止失效,因此产品价格较额外给付的产品便宜。
提前给付还有一种设计,就是寿险责任做主险,重疾责任做附加险,两个保额可以不同,比方寿险51万,重疾50万,这样做的好处是,即使重疾赔付了50万,寿险还剩下1万可以继续有效,保单所附加的别的附加险,如意外险啊医疗险啊等等,可以继续有效。
二、额外给付:只要发生重疾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额,保单继续有效,后续如果身故并且产品或产品组合里有提供身故责任的相关保险,再给付一次身故保险金,很明显由于它有可能赔付两次(先重疾一次、身故再赔一次),所以它的价格要比提前给付型产品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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