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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办办理《新生儿出生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长沙办办理《新生儿出生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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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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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签名的要求出具《婴儿出生情况证明》申请书;   (2)能够证明该新生儿在本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证据材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证、收费收据等);   (3)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4)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5)接生人员(医师、助产士、护士)出具的该新生儿出生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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