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单位怎样为参保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禅城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在职和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在职和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到禅城社保分局保险关系股;企业在职人员由单位具体到相应的社保办事处统一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南海区: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单位及未转制的国有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由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到区社保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确认表》,核对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纸质《确认表》上填写参保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参保人签名确认,同时在电子版中录入,并于9月26日前将《确认表》(纸质和电子...全部
禅城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在职和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在职和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到禅城社保分局保险关系股;企业在职人员由单位具体到相应的社保办事处统一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南海区: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单位及未转制的国有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由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到区社保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确认表》,核对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纸质《确认表》上填写参保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参保人签名确认,同时在电子版中录入,并于9月26日前将《确认表》(纸质和电子版)送参保所在地社保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送区社保分局保险关系科)核实。
顺德区:参保人对默认的医疗机构有异议的,单位职工可按本人意愿,在申报期内向单位申报另外一间医疗机构。其中:10人以上的参保单位在9月1-25日内带《社会保险登记证》、U盘到属地社保办事处,拷贝本单位的参保名单及申报表格式,于申报期内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参保人员名单,收集需要调整就诊医疗机构的人员资料后,整理成申报电子文档,通过U盘向属地镇(街)社保办事处申报;1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收集需要调整就诊医疗机构的人员资料,直接在顺德分局寄给单位的申报表上填写申报(没有收到信的单位,可到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索取),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手续。
高明区: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由所在参保单位统一办理。位于原荷城街道行政辖区的参保单位,须到荷城社保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位于原荷城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外的参保单位,直接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医疗保险证。
三水区:参保单位须在9月1日前到区社保分局办理地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名册(电子版)和打印好的《门诊医疗证》,并在9月20日前完成核定参保人员名册、在《门诊医疗证》上贴上参保人小1寸近照、参保人选择并确认门诊承办医疗机构等工作,并把经核定、参保人已选定门诊承办医疗机构、已签名的参保人员纸质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表格填上相对应的内容),连同已填好的《门诊医疗证》一并送回区社保分局确认。
区社保分局确认无误后,在《门诊医疗证》上加盖门诊承办医疗机构公章,由参保单位在9月25日前发放给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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