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复印病历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二、手续:条例已经十分清楚明确地规定了患者有权复印病历。但需要如下手续:患者的申请、身份证,如果不是患者本人申请和复印,由近亲属或者委托他人复印。
则要有委托书或者法定的亲属关系证明,最好是有委托书。让院方无话可说。我近日去复印一个病历就是办妥了手续才去的,院方还算配合,比较顺利。
病历复印后要院方加盖印章,以作有效的证明。
复印时患方的人要在场。院方应清点复印病历的页数并注明,加盖印章作为复印病历的第一页。为防万一,复印后应将病历当场封存,见证人应签名并标注封存日期。一年内院方不得擅自开封。另外,复印病历的申请是向
医院的医务科(处)提出,具体是由病案室办理。
为了防止一次复印不全面,避免多次办复印手续的麻烦。最好是能让复印的都复印到手,这花不了几个钱。
三、不让复印时怎么办?
1、向卫生局投诉,请求帮助复印。
2、报警让公安介入。3、请公证人员到场证明院方不让复印病历,要求院方在医疗事故鉴定中负相应的责任。
四、法律法规查询。请你上损害赔偿网下载《医疗事故律师宝典》,里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全面。
最后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