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已,提问的问题,是不是自已不能回答?
自己提问,自己同一个帐号不能回答。自问自答不算作弊,只要不涉及积分就不算作弊。
自问自答在常规下也有很多正常的操作用途。
举例:某人提一问题,悬赏100分,自然回答者甚多。
但是选来选去,没有一个答案符合自己的要求。
随便选一个,确实不值100分,怎么办?
开个小号将分数再收回来。
算作弊,某人挺冤。因为答案不符合自己的要求。
不算,其他回答者挺冤,毕竟是冲着100分付出了劳动。
个人的看法是不算作弊。
我觉得,在目前的机制下,最完美的解决方法有这样:
别人没有回答,自己也根本不知道最佳的答案:直接撤销,但是对于初级用户损失较大。
别人不知道答案,自己在提问后快过期的时候从某些途径...全部
自己提问,自己同一个帐号不能回答。自问自答不算作弊,只要不涉及积分就不算作弊。
自问自答在常规下也有很多正常的操作用途。
举例:某人提一问题,悬赏100分,自然回答者甚多。
但是选来选去,没有一个答案符合自己的要求。
随便选一个,确实不值100分,怎么办?
开个小号将分数再收回来。
算作弊,某人挺冤。因为答案不符合自己的要求。
不算,其他回答者挺冤,毕竟是冲着100分付出了劳动。
个人的看法是不算作弊。
我觉得,在目前的机制下,最完美的解决方法有这样:
别人没有回答,自己也根本不知道最佳的答案:直接撤销,但是对于初级用户损失较大。
别人不知道答案,自己在提问后快过期的时候从某些途径获得答案:开小号回答,在选择您认为最佳的回答。
前提是您认为您的回答正确。
将无满意回答的悬赏分还给悬赏者自然不行。那么如果我提问,然后得到解答,我不想把这些分全部送给别人,我撤销,最后我没有损失。
请问诸位,我们现在的规则很公平吗?!您去一些比较偏僻的分类看看,100分悬赏但只能收到灌水诸如“顶”、“嘻嘻”之类的回答的问题是不是少数!
按照职业作弊的观点,那爱问就是霸王条款了?
请各位想想:
1、“霸王条款”是否违法?
2、是否少数人的应得权益必须迁就多数人的应得权益?
作弊与否,关键还是时间的问题:
预先知道答案,然后提问、小号回答:作弊
不知道答案的情况下提问,无人回答,事后知道答案,用小号回答:不算作弊。
自问自答本身并不是作弊,只是因为自问自答的目的,如果您为了能够解决您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看,不仅不能算作弊,而且各位灌水回答者还应该为此而感恩。如果他是为了积分,这才算作弊。
我希望认清楚这点,这个自问自答仅仅是表现形式的不同,如果没有利益因素,在爱问没有采纳自己,怎么算作弊?就算是作弊采纳了,这样定名都是不科学的,因为自问自答如何一定和作弊划等号呢?如果这样定名,我们100%所有的人在阐述自己观点时都是作弊?
某些人说,法不容情,是不是?法律的创造,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管理人们、为人们造福,使得人们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获得更多自由,更好地生活。
这样说,法,是情所在。
如果法不容情,那么是不是这部法律就是完全为了钳制人类、限制人们自由,让人们一个个全部成为奴隶的法律??!
某些人认为我说的这一切完全为了所谓的积分。
其实,积分根本一文不值!某些人能够在爱问规则的框架下作弊刷分,做各种“合法”的事情,并且因此而获得大量积分,但这都是完全不合理的所得,但是他们一直以来都没有获得处罚,因为他们是在爱问规则的框架下进行各种实质上伤害他人的事情,这才叫伤感情!
反倒是某些在爱问规则的框架外的合情合理的、没有伤害他人的事情,还要被处罚!只因为是在爱问规则的框架外!
如果,我们非要为了某种游戏规则而失去我们应得的,请问,这样的游戏规则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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