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莞最低工资
2013年工资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5月1日起执行),平均增幅19。1%。其中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深圳单独公布为160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提高19。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 1元。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全部
2013年工资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5月1日起执行),平均增幅19。1%。其中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深圳单独公布为160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提高19。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
1元。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广东上一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是2011年3月1日,当时一类地区标准调高至每月1300元,二类地区每月1100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