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规划办公室有权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颁发单位只能是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项目的,必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 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该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在进行开发建设之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目前并无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镇政府的规划办公室也有权颁发该证。(2 )镇政府规划办公室颁发的建设用...全部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颁发单位只能是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项目的,必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 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该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在进行开发建设之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目前并无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镇政府的规划办公室也有权颁发该证。(2 )镇政府规划办公室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存在被撤销的法 律风险由于镇政府规划办公室并没有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权限, 因此,其越权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 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 政许可:……(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 受保护。
”据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但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建设单位基于该证件而建设的相关建筑设施也不受法律的保护。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