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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明火灾后引发的纠纷,急,请帮助

雨夜,大约凌晨一点左右,家中搁置物品的房屋突然失火,失火原因不明(分析为外来因素所为,家中无电线,既不是电线漏电造成的,也不是受害人自己行为不当引起的失火)。造成受害人损失惨重,邻舍也部分财产被毁。 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是否应该赔偿邻家的损失? 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偿? 请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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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7

0 0
应当赔偿邻家损失。不能得到政府补偿。

2006-08-17

15 0
消防是否出具了失火原因 如无,你家应适当赔偿他人

2006-08-17

41 0
无论失火原因是否能够判明,只要消防部门认定失火责任在您,就应当赔偿邻家的损失。在火灾事故调查和原因认定上有“原因不明”火灾这一类,关键是责任认定在哪一方,哪一方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火灾,政府没有责任也就不可能给予补偿,但可以申请灾害救济,这要根据实际受灾和受害者具体情况认定。

2006-08-16

29 0
要赔偿邻居家的。多说说好话吧。人没事就好。没保险国家不会赔偿。应该买家庭财产保险的。好好再查查原因。 以前我一朋友家着火就是因为楼上的那家人安装塑刚阳台,电焊焊东西的时候火星溅下来才着的火。你仔细想想。

2006-08-16

27 0
如果事前购置了财产险,当然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政府在无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只能提供救助,不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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