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7年考入大学,户口由合肥市某乡镇迁入大学(由农业转为非农业)。2000年毕业后回到家乡当了一名公办教师,户口也迁回原乡,落户于乡教委。由于离家很近。学校也不提供住房,我就一直住在家里,我至今未婚,和父母住在一起。现在要拆迁了,父母在我入学前就已经为我盖了房子。
请问我能否得到回迁安置?若能回迁安置,请问以什么标准?谢谢!
基地证的权利人是我的父亲。我有兄弟三个,在我们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已经给我们盖了房屋。我问的是在拆迁之前,我父亲口头把他的一部分房屋转赠于我可不可以??可以依据这个口头转赠参与回迁安置吗??还有我们这儿的货币补偿非常地低,根本不可能买得起房子的。
一般都是回迁安置:1人30平方。所以回迁之前转赠和回迁之后转赠是截然不同的!最后我想问的是我们这儿的拆迁是不签协议的。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