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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有哪些规 定?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有哪些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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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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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平 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 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 (室),其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3)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 mm,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 置1个疏散门。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 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人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
   (5)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 为3层及3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l0m时,应设置 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应设置封 闭楼梯间。
     (6)地下、半地下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6。 4。 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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