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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弟弟的房产,我爸爸办的4个丧事,爷爷的弟弟有8个孙女在外地

爷爷的弟弟的房产,我爸爸办的4个丧事,爷爷的弟弟有8个孙女在外地,常年不在家我爸爸赡养爷爷的弟弟12年,后来大爷大娘亡故和他们的一个儿子和儿媳妇亡故,都是我爸爸办的丧失,担是爷爷的弟弟的8个孙女将房产卖掉了我爸爸怎么办?我爸爸只一张很老的房契,和自己家一些关事的一张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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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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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该房产属于你大爷大娘的遗产,如果你大爷大娘立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确定该房产由你父亲继承,那么该房产属于你父亲继承的遗产,其孙女无权处分,对方侵犯了你父亲的财产所有权,你们可以要求对方将卖房所得返还。
  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只能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遗产继承。    其法定继承人的顺位为:(1)配偶、父母、子女(子女死亡的由其子女);(2)兄弟姐妹。
  因此,你父亲并非该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按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该房产。但由于你父亲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并为你大爷大娘和他们的儿子儿媳等人办理了丧事,而这就可类推适用无因管理,你可以要求其继承人从继承的遗产中予以返还相应的费用。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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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 法律上来说你爸爸是没有继承权的 除非是有遗嘱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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