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招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培养和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是党和国家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特殊政策措施,是内地高等学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工作,对促进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解读2007年高招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
2007年教育部对少数民族考生、民族地区的高招工作有哪些安排部署,提供了哪些优惠政策?日前,从教育部获悉,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工作,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全部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培养和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是党和国家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特殊政策措施,是内地高等学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工作,对促进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解读2007年高招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
2007年教育部对少数民族考生、民族地区的高招工作有哪些安排部署,提供了哪些优惠政策?日前,从教育部获悉,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工作,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培养和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为国家定向招生计划,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作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执行;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民族班招生计划包含在当年国家下达给各有关学校的招生总规模之内。
预科班、民族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学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招生计划包含在当年国家下达给有关招生学校总规模之内。学生毕业后全部到西藏就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皆可报考。
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西藏班、新疆班学生招生计划包含在当年国家下达给有关招生学校的总规模之内并作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培养计划,单列下达执行。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分别回西藏、新疆就业。西藏班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有10%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新疆班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有10%的汉族农牧民子女。
高等学校招收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应安排在各有关高校本科、高职(专科)统招相应录取批次内单列进行。
其中报考民族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应与相应本、专科统招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计划顺序投档,对同一层次专业涉及不同批次的学校,预科投档条件应按高一级批次要求执行。
有关高校对拟录的预科生应及时征求考生本人意见。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至2年预科阶段的学习,重点教授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思想政治等基础课和其他有关课程。学生在预科学习阶段主要由预科培养学校负责管理,招生学校协助。
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