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人之托,要解答出以下四道题,本人才疏学浅,不知如何做答,请高人指点,若能答出,我也能长点学问,谢谢。
1 赵某与张某有仇,朝张某连捅数刀,张某顿时血流不止,拼命呼喊,赵某见状,于心不忍,连忙将张某送往医院抢救,但张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请问:赵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
属于故意杀人。
还要看其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由于由其行为判断,向身体连续进行攻击,应当属于故意杀人行为。在量刑方面,由于事后抢救,应该有所考虑,从轻处罚。
2 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打算购买这件玉器。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五万元价格出售玉器,双方约定,第二天交货付款。
丙知晓后,当晚就携款到甲处,说希望以六万元价格购买该玉器。甲见丙出价更高,便不顾自己和乙之间的约定,答应了丙的要求,双方立即交货付款。第二天,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甲无法交付,双方发生纠纷。
请问:本案中玉器的所有权应归谁?为什么?
3 2002年5月3日,罗某开车携朋友赵某等人去某旅游景点游玩,快到目的地时,赵某提出让他开一会儿车。
罗某知道赵某正在学车,尚未取得驾驶执照,开车尚不熟练,且旅游景点游人较多,担心让赵某开车会有危险,但一方面碍于朋友情面,另一方面认为有自己在旁边指导,不会出事,遂让赵某换到驾驶座位上开车。车行10分钟后,至旅游景点,车辆与行人渐多,赵某有些心慌,在一转弯处,因躲避对面车辆,赵某急打方向盘致车撞向旁边山壁,两名行人被车撞倒,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请问:赵某与罗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请说明理由。
4 某市水产公司打算购买一套办公用房,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一直未获得批准。该公司因办公急需用房,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由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李某出面,以其个人名义以公款在某写字楼购买一套办公用房,共花费60万元。
该款全部由水产公司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转帐支付,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水产公司交付了房屋,水产公司以李某的名义办理了所有权登记。后来水产公司委托李某负责安排装修,两个月以后,装修结束。李某下海经商,将这套房子以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在转让时,李某明确表示该房是个人购买的,并出示了有关权利凭证。
张某对水产公司出资买房之事并不知情,在到房屋登记机构核实该房确实登记在李某名下后,同李某办了房屋过户手续。水产公司得知上述情况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返还房屋。
请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分析:张某是否有返还房屋的义务?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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