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的取暖开口费的收取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建设部曾经下过文件
是在2000年之前
要求各地方不得收取暖气的开口费
但此政策不符合地方的实际,就没有执行下去
建设部也就不了了之
可以从以下角度来看此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供暖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行业了,这个行业要生存、发展,必须具有其一定的利润空间。 但由于该行业具有垄断的特殊性,由政府定价,政府定价时,应该考虑供暖设施的一次性投入因素,把设施投入的价值,从折旧中逐步的提取出来,让投资商的投资能够逐步补偿。这样就没有问题了。现在问题是,地方政府在定价时,并没有考虑这个因素,或者并没有完全考虑这个因素,投资商要收回投资,必然要从开口费上下功夫,政府对此还是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这种态度也...全部
国家建设部曾经下过文件
是在2000年之前
要求各地方不得收取暖气的开口费
但此政策不符合地方的实际,就没有执行下去
建设部也就不了了之
可以从以下角度来看此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供暖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行业了,这个行业要生存、发展,必须具有其一定的利润空间。
但由于该行业具有垄断的特殊性,由政府定价,政府定价时,应该考虑供暖设施的一次性投入因素,把设施投入的价值,从折旧中逐步的提取出来,让投资商的投资能够逐步补偿。这样就没有问题了。现在问题是,地方政府在定价时,并没有考虑这个因素,或者并没有完全考虑这个因素,投资商要收回投资,必然要从开口费上下功夫,政府对此还是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这种态度也助长了供暖单位乱要价的行为。
其实这个问题,当地政府是有责任的。要保护供暖行业,让这个行业健康发展,但不能让它依靠着自然垄断的地位,获取不当收益。要么,给开口费定个价,别在供暖价格上让供暖单位占便宜;要么就把折旧费全部放在供暖价格当中,不能再收取开口费。
别不清不楚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