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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

如果父亲欠了几十万,无力偿还。而家里的房产都是他儿子的名义。 债权人能否通过没收他儿子的房产收回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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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0 0

    要解决你提出的问题,需要得到以下证据: 一、父亲是否有收入,收入如何。 二、儿子年龄多大,是否有收入,收入如何。 三、房屋购买的时间。 上述三个问题都得到相应的证据,而且证据能够证明儿子名下的房产实际上都是父亲在特定的期间内购买,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关于撤销权请参见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2006-04-13

62 0

如果房产是他本人出资购买的,假借儿子的名义,是可以执行房产的.

2006-04-13

55 0

原则上不能,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房子是父亲的或者是父亲与儿子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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