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破产之后,变卖公司财产也无法偿还怎么办?
: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破产”只适用“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债务责任,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所以,你应当看看在工商局注册时是怎样登记出资的。
假设用个人资产来偿还,可是没有个人资产又该怎么办?(父母的房产算么)
:可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
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到确实没有财产了则终止偿还了。
只用法人来偿还么?
:如果不是“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则只以企业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公司的
汽车在别人的名下,算公司财产么?
:在别人的名下,是别人的财产,不算公司财产。
但如果有财务账目记载或其他证据证明是公司出资的,债权人有权追究“转移”问题。
还有名义上的老板,可是法人写的别人的名字,那么名义上的老板有什么责任?
:就债务而言,法律上只追究企业的责任和出资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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