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退休本人86年前在国企有
出现这种情况,你和企业都有责任,但既然你因感到压力而在此提出了问题,则我等还是设法给你找个角度,看看如何收拾这个残局。
1、你86年前就在国企有22年工龄,那么,到2000年企业因改制而将45岁以上老职工全部办离、退休时,你的连续工龄已经达到了36年,仅凭这个条件,在你符合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可以依法退休的。
2、你在86年7月申请办理停薪留职离厂时,厂方未与你办理手续,过错并不在你,相关资料查到与否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充其量是印证了你曾经向企业申请过停薪留职,却恰恰说明企业在你的问题上存在过失:
(1)企业同意你停薪留职时,应尽快与你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企业不...全部
出现这种情况,你和企业都有责任,但既然你因感到压力而在此提出了问题,则我等还是设法给你找个角度,看看如何收拾这个残局。
1、你86年前就在国企有22年工龄,那么,到2000年企业因改制而将45岁以上老职工全部办离、退休时,你的连续工龄已经达到了36年,仅凭这个条件,在你符合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可以依法退休的。
2、你在86年7月申请办理停薪留职离厂时,厂方未与你办理手续,过错并不在你,相关资料查到与否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充其量是印证了你曾经向企业申请过停薪留职,却恰恰说明企业在你的问题上存在过失:
(1)企业同意你停薪留职时,应尽快与你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企业不同意你停薪留职时,也应尽快通知你返回工作岗位,否则将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或企业规章制度对你的擅自离职,作出相应处理(开除),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你本人。
3、很显然,企业这两方面的工作都没有做,反而使你的问题解决出现了转机,虽然你早在十四年前就离开了企业,但由于企业并未按相关规定,对你的擅自离职作出相应处理,那么,有理由认为你仍然是企业的在职员工。
4、“2000年企业改制时将45岁以上老职工全部办离、退休,因本人不在厂,也没有提到本人处理结果”的责任仍然在企业,只不过是把86年时的错误,又继续延续了下去,使你的连续工龄也相应增加了8年。
把上述4点串联起来,应该会出现一条比较清晰的脉络。即:在你86年离开企业时,企业并没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对你的擅自离职依法行使批评教育职责,也未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使得你虽然长时间未在企业工作,但仍然是企业的员工(这不以企业的员工名单上是否有你的姓名为转移)。
因此,在你符合退休条件时,你有权要求企业为你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希望上述回答能够为你解除些许烦恼,也希望能或多或少对你有所启示,并预祝你在与企业的争议中取胜。至于企业为什么这么做?以及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就不是尔等关心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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