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怎样办理进出口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1999年8月30日)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2000年6月30日)第五条第二、三款:“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申请工程招...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1999年8月30日)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2000年6月30日)第五条第二、三款:“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2、与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备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人员和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一)所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2、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3、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一)所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 2、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3、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4、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四)新成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因没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根据市场需要设定暂定资格。
需要材料:(一)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报告;(二)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暂时核准通知书(四)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五)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六)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应执业注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及身份证,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技术经济专家库人员均应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资格证书;(七)专职人员社会养老保险、人事档案关系和聘用合同证明
(八)取得造价咨询和监理资质的单位应提供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十)近三年内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含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