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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门口被打厂里应该负责任吗?

下班时在厂门口被人打了,厂里门口站岗的保安和好多员工都看见了,但没一人出手帮忙,请问各位这件事厂里该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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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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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均不符合上述工伤认定的情形,因而不能适用。 本案中,被害人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如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不论被害人被造成了轻微伤、轻伤或重伤,公安部门都可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提请公诉。
   如果属于一般打假斗殴事件,可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对有关自然人进行相关处罚。   本案透露出的世态炎凉、明哲保身甚至隔岸观火等态度自是另当别论,非法律所能管辖。

2006-01-04

558 0
那要看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打了,

2006-01-04

572 0
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的时间视为工作时间,你下班时在厂门口被殴,厂方负什么责任不好说,但肯定视为工伤(如果你受伤的话).

2006-01-04

573 0
学无止境说的很有道理,应该找厂里进行协商,好像北京就有这个规定(好像是哪电台说的)只要是上班途中和归途中受到伤害应该说是工伤!但现在可能没有比较明确的说法!(大家都在争议中)不过我还是认为你应该去和厂里协商!当然有时可能会对工作有影响了!

2006-01-04

588 0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单位一定要负责的。因为,劳动法有规定,你的人身安全是受到厂方保护的,保护的时间和地点是,从居住场所到单位工作地点范围内和时间内,因为你是在下班的途中,厂方需要对你的人身伤害做出保护。 至于你被打的原因,需要你对厂方作出解释。厂方需要协助你理赔。 但是有一种情况特殊:就是如果你是犯罪行为,受到的伤害,厂方可以不负责,而且须要协助警方调查你。

2006-01-04

587 0
我是一个学法律的,具我那些浅薄的知识来说,你下班了没有公务在身出了厂门口,工厂就不再对你的人身安全负责了,就是负责也是一种人性的关怀并非法律的限制! 因此,你下班后在厂门口被打只能自认倒霉,那些保安什么的看见也不管,那只能说明他们没有善良的心! 这应该报警的,出了厂门口已经属于人民警察的管理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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