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办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2、 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
3、 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4、 在受理截止日前一年(2015年5月3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
5、 信誉良好。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全部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2、 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
3、 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4、 在受理截止日前一年(2015年5月3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
5、 信誉良好。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以下情况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1。中介机构派遣人员;
2。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