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不具 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 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的 最主要特点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 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 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2 条、第3条规定,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人员相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 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 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全部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不具 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 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的 最主要特点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 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 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2 条、第3条规定,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人员相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 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 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己有的,则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来定罪。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 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 罪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 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 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 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 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 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5条规定,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 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 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 追诉。
根据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 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 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 占公司、企业财物5 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 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 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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