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务稽查检查出我
你可以在今年做这些分录即可
1、计提2005年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企2005年度业所得税1100×18%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上交所得税
上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调整2005年度利润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00
4、调整2005年度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企2005年度业所得税1100×18%
5、调整2006年的利润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00
因为在会计处理上的要求比税法要求低,对所谓的“白条”,只要经营者认可就行,所以第3和第...全部
你可以在今年做这些分录即可
1、计提2005年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企2005年度业所得税1100×18%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上交所得税
上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调整2005年度利润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00
4、调整2005年度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企2005年度业所得税1100×18%
5、调整2006年的利润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00
因为在会计处理上的要求比税法要求低,对所谓的“白条”,只要经营者认可就行,所以第3和第5个分录,有些企业是不做的。
对利润的调整,当年是直接调整需要处理的科目,对于以前年度利润的调整,就是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科目来处理,即用这科目代替需要调整的费用科目。
你那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不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因为是稽查查补的内容,直接拿税务处理决定书去缴纳就完了。
对楼主的补充: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科目最后是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没有余额的,你把全部分录做一次借贷就明白了。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就是企业留到下年的税后利润了。
对DFDS说:如果不会就不要乱说,你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1100,这帐你能平? 你这样不代表你的现金还有银行存款又要拿出几千块钱,放你口袋啊还是放哪?
还有,你那第2、计提2005年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19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5年所得税 198
然后上交所得的分录你怎么出?
是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5年所得税 198
贷:银行存款
还是借:银行存款198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198
或者是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198
贷:银行存款198
3和5这两个分录可以不做的,为什么呢,因为会计规定可以报销,会计处理是依据会计规定的,只是税法规定不可以扣除的,这属于永久性差异,在会计处理时候可以不做帐的。
如果做这两个分录就是要向报销人收钱的,因为不给他们报销了,自然要把钱收回了,不是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本年利润或利润分配的。
借:其他应收款-XX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样说你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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