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本科生可以直接报考自考本科吗
最佳答案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准备工作:
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
2自考每年开设4次,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各个省市开考的次数也不同。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可参考自考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
4选购教材 (参看...全部
最佳答案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准备工作:
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
2自考每年开设4次,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各个省市开考的次数也不同。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可参考自考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
4选购教材 (参看2006年统考教材表)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06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
实施网上报名的流程:
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 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 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天津市网上报名流程示例)
4 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的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各地考办联系方式参考)
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
1 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 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 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 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各地考办联系方式)
报名结束 复习待考
可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许多省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但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合理安排。
可以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
本科独立本科区别
“本科”和专科可同时报考,专科本科混考,但在本科毕业时候需要拿到专科证进行本科毕业查验。
“独立本科”要求有专科毕业证才可以报考,是专门为已经取得专科学历的人员开设的,但目前各省市在逐步取消限制。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可在报名期间从当地自考办购买。
二,免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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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供各地实施。
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第三条 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
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基础课为: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第五条 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
1。公共基础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报考不同学科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
第六条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
第七条 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八条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的,应按照所报本科段考试计划完成除公共基础课件外的全部课程考试。
第九条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考者,应按照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发给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十条 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同学科门类的,只颁发新的专业毕业证书,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课程免考,由应考者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单等),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不违背本规定的原则下,可制订实施细则。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由于各地区的情况不同,可能具体细则有所不同,你可以看看这个网站
有具体的地区的免考细则,报名可以在异地报名,至于通过率要看你自己的努力了。
希望能给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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